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80号)精神,2023年缙云县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共95名,其中小学全科10名、初中科学8名、初中社会(历史学)5名、初中数学10名、初中英语7名、初中语文10名、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政治教育)5名、高中化学5名、高中历史3名、高中生物学4名、高中数学6名、高中物理5名、高中英语3名,高中语文8名、高中政治3名、心理健康(高中)3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资料图)
2023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缙云县户籍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和承办院校
各招生计划及承办院校详见附件。
三、招录与招聘流程
1.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公开公正、择优选拔、协议管理”的原则,实施定向培养招生。定向培养的考生安排在相关高校各专业同批次提前批录取。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
2.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有关规定填报志愿,且只能在第一院校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缙云县招生计划1: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考生名单发至缙云县教育局。
3.缙云县教育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考生体检和面试,对体检和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缙云县教育局按招生计划1:1比例与定向培养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依次递补。
4.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时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缙云县教育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
经高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定向培养生,待毕业分配转正后由县财政一次性予以每人一万元补助,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并严格履行。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五、就业待遇
凡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应根据培养计划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后,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缙云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编制、考生综合学习成绩等情况商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后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学校任教,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不少于8年,职称及工资待遇按省政策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问题考生可向缙云县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578-3140612、3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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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缙云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及承办院校
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6月15日
原标题:2023年缙云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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